索引号: 123456/2021-1223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4-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崇川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崇川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9 14: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调整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栋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炜   区政府办副主任

            崔蔚霞   区商务局局长

            黄   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国江   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长

成  员:季陆军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沈   雷   区发改委副主任

            徐   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武根   区工信局副局长,陈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严柏林   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唐小红   区农水局副局长

            吕   欣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   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   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孟   坚   崇川税务局副局长

            潘建明   区法院副院长

            章建生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副主任王炜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局长崔蔚霞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商务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区打击走私违法活动,对接市打私办,完成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有非法入境和走私商品行为的,及时通报海关或者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构。

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履行打击非海关监管区的非涉税走私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区委宣传部:积极宣传反走私法律法规、举报奖励办法、典型案例等,向群众讲解走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升群众法制观念,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合力打击走私行为,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反走私执法行动。

区发改委:密切配合市打私办的联合行动,加大对成品油存储、销售企业的检查力度,完善辖区内成品油企业档案信息,登记造册;发现成品油企业销售走私成品油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密切配合市打私办的专项联合行动,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区工信局: 密切配合市打私办的专项联合行动,积极做好反走私工作宣传,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自律和舆论引导。

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主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日常对接,督促属地街道(开发区)抓好辖区内专用码头的日常监管,确保不得装卸走私物品,加强反走私管理,督促属地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专用码头数量、名称、位置、法人、实际控制人等建档管理,并开展约谈提醒。督促属地街道(开发区)在辖区内专用码头张贴反走私横幅、标语、海报,做好反走私宣传工作。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做好渔港、渔船管理工作,摸清辖区内渔船底数,登记造册。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守法,配合缉私,形成打击渔船参与走私活动的良好氛围。

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的环境行为管理。加大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对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依法提请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

区应急管理局:查处非法从事汽油、闪点≤60℃的柴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对接上级部门依法打击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区税务局:加强与海关的协作、配合,联手打击出口骗退税违法犯罪活动。

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走私犯罪相关案件审判工作,从严、从重、从快严惩各类走私下游犯罪。利用典型案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工作,对走私累犯、惯犯从严打击。协调解决走私犯罪案件查办中的疑难问题。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