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56/2022-05977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文号: | 崇川政办发〔2022〕8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调整崇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及省、市处非工作机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 徐 炜 区政府副区长
崔 勇 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崇川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 俊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建华 区信访局局长
耿拥军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韩明智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军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胡晓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沈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严长山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祥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黄淑娟 区发改委副主任
徐乐一 区教体局副局长
李 健 区科技局副局长
周伟国 区工信局副局长
严学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
施佩琴 区司法局副局长
徐 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东婷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 兵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 进 区城管局副局长
潘绍明 区农水局副局长
仲 甦 区商务局副局长
高义青 区文旅局副局长
徐志祥 区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邬振德 区审计局副局长
缪永欣 区国资办副主任
邱晓云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顾红刚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
茅蓥飞 区信访局副局长
钮卉华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何夏军 崇川区税务局副局长
陶 霞 区工商联副主席
胡晓利 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长
季 琴 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职能,下设办公室、行政处置组、刑事推进组和信访维稳组。
(一)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办公室工作,承担处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耿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钮卉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行政处置组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行政处置组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耿拥军同志兼任行政处置组组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钮卉华同志任行政处置组副组长。
(三)刑事推进组设在区委政法委
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刑事推进组相关工作,公安、检察院、法院按照侦办、起诉、审判、执行4个阶段分别承担各自阶段的牵头部门作用。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俊同志兼任刑事推进组组长,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长胡晓利同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军同志、区法院副院长韩明智同志兼任刑事推进组副组长。
(四)信访维稳组设在区委政法委
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共同牵头负责信访维稳组相关工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严长山同志任信访维稳组组长,区信访局副局长茅蓥飞同志兼任信访维稳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自动按照职务对应补位,不再另行发文。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