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2-05977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2〕80号
成文日期: 2022-08-02 发布日期: 2022-08-02 有效性:
名称: 关于调整崇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崇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8-02 14: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及省、市处非工作机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 徐   炜 区政府副区长

崔   勇 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崇川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   俊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建华 区信访局局长

耿拥军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韩明智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军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胡晓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沈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严长山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祥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黄淑娟 区发改委副主任

徐乐一 区教体局副局长

李   健 区科技局副局长

周伟国 区工信局副局长

严学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

施佩琴 区司法局副局长

徐 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东婷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   兵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   进 区城管局副局长

潘绍明 区农水局副局长

仲   甦 区商务局副局长

高义青 区文旅局副局长

徐志祥 区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邬振德 区审计局副局长

缪永欣 区国资办副主任

邱晓云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顾红刚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

茅蓥飞 区信访局副局长

钮卉华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何夏军 崇川区税务局副局长

陶   霞 区工商联副主席

胡晓利 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长

季   琴 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职能,下设办公室、行政处置组、刑事推进组和信访维稳组。

(一)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办公室工作,承担处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耿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钮卉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行政处置组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行政处置组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耿拥军同志兼任行政处置组组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钮卉华同志任行政处置组副组长。

(三)刑事推进组设在区委政法委

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刑事推进组相关工作,公安、检察院、法院按照侦办、起诉、审判、执行4个阶段分别承担各自阶段的牵头部门作用。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俊同志兼任刑事推进组组长,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长胡晓利同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军同志、区法院副院长韩明智同志兼任刑事推进组副组长。

(四)信访维稳组设在区委政法委

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共同牵头负责信访维稳组相关工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严长山同志任信访维稳组组长,区信访局副局长茅蓥飞同志兼任信访维稳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自动按照职务对应补位,不再另行发文。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