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56/2021-13395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崇川政办发〔2021〕8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相关部门、市驻区各部门:
《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地处理崇川区境内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维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崇川区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崇川区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南通电网或某区域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本预案是崇川区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在《崇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实施,并与相关部门、电力企业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分级标准
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小规模大影响四级。
1.5.1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崇川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者70%以上的供电用户停电。
1.5.2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1 造成崇川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2.2造成崇川区街道辖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者70%以上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5.3.1造成崇川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2造成崇川区街道辖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参照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对:
(1)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或者220千伏以上系统中,一次事件造成同一变电站内两台以上主变跳闸或同一变电站内220千伏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所有的母线非计划全停;
(2)重要电力客户发生两路电源全部失电达2户以上,或全区专变用户失电达30%。
1.5.4 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
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小规模大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体系
2.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应对和处置工作。日常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工作组组长及成员由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确定。各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电力企业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电厂清单见附件4)应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4 专家组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应急专家组,成员聘请市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可以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共享专家库)
区发改委牵头组建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专家组成员研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崇川区电网基本概况
南通电网主要由南通华能、天生港、吕四港、苏通、通州燃机等五座主力电厂,三官殿、东洲、仲洋、胜利、扶海、新丰六座500千伏变电站,沿海统调风电场及其他非统调机组组成。崇川区地处南通中部,电网电源由统调机统一调配。
3.1.2 风险源分析
崇川区滨临长江,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风险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2.1 崇川区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型气候,受区域地理位置(东临东海,南靠长江)影响,易发生雨雪冰冻、台风、雾霾、洪涝、地震、局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威胁或影响。
3.1.2.2 电网密集度高,易受外部因素影响。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盗窃、异物、鸟害等外力破坏可能造成电厂全厂停电、主干电网设备跳闸,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此类风险源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3 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电网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配合停电和检修停电迫使电网处于特殊运行方式,造成运行可靠性降低,安全风险加大。
3.1.2.4 地方经济发展快,用电需求及网供负荷逐年增长,在夏季高温、重负荷等特殊时段,电网设备运行面临考验。
3.1.2.5 局部电网发生n-2故障或检修方式下发生n-1故障,或发生枢纽变电站或电厂机组全停等故障时,可能导致地区电网解列成小系统,无法维持稳定运行,进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6 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3 社会风险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代社会对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可靠的电力供应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生命线之一。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3.1 导致政府部门、消防、公安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安全。
3.1.3.2 导致大型商圈、广场、会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学校、高层楼宇、大型游乐场、地下空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1.3.3 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3.1.3.4 导致冶金、造船等重要用户无法正常生产,甚至全面瘫痪,并很可能引发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人员被困等次生灾害。
3.1.3.5 导致金融机构的主机房及附属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面瘫痪,引发交易系统全部或区域中断,甚至引发银行挤兑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3.1.3.6 导致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环境、医疗卫生等基础保障服务无法正常生产,甚至全面瘫痪,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并很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燃气泄漏、传染病、城市积水等次生灾害。
3.1.3.7 影响城市通讯和广播电视系统,导致城市基础通讯服务中断,加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难度。
3.1.3.8 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可能滋生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 监测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及城区供电服务中心应开展电网及重要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同时与发电企业、应急管理局、农水局、公安崇川分局、市政局、自规分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发电企业应开展燃料供应、发电设备运行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并及时报电网调度机构。发改委、农水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崇川分局、自规分局等部门应密切关注并收集可能影响电力运行的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发电企业并协助开展风险分析。
各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还应通过舆情监测、互联网感知、民众报告等渠道获得预警信息。同时,应设立接待室、热线电话等方便接收民众报告。
3.3 预警
3.3.1 预警分级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预警等级。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等级的划分与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相对应。根据可能发生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分别对应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等级,依次用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表示,二级(橙色)为预警最高级别。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参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开展应急预警。
3.3.2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严格实行审签制度。蓝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发;黄色预警信息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橙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3.3.2.1 当电力企业预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逐级向上级电力企业报告,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3.3.2.2 区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电信运营企业应快速、准确、无偿地刊载或发送。
3.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开展相关预警行动。
3.3.3.1 电力企业要组织开展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3.3.3.2 重要电力用户(2020崇川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见附件3)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3.3.3.3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专家组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4 各相关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 预警调整与解除
3.3.4.1 预警调整
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事件发展情况和预警行动效果,区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研判,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3.3.4.2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至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省人民政府层面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1.2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启动Ⅱ、Ⅲ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区人民政府层面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1.3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4.1.4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和重要机关单位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相关电力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组织区发改委、市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采用多种方式,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燃气供应,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
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新闻宣传组应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 区级层面应对
4.3.1 响应组织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街道(园区)应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初判发生重大、较大或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区政府应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派员赶赴现场指导。
4.3.2 Ⅳ级事件应对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事发地街道(园区)配合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应对,同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 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3.3 Ⅰ、Ⅱ、Ⅲ级事件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较大或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对跨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并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各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区委、区政府。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4.4.1 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4.4.2 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区域负荷恢复90%以上。
4.4.3 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4.4 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4.5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及发改部门、相关电力企业需按照以下程序报告。
4.5.1 相关电网企业应立即向发改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上级电网企业报告。国网南通供电公司负责向市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报告。
4.5.2 区发改委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区政府和市发改委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4.5.3 区人民政府及区发改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处置评估工作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 善后处置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及相关街道(园区)要及时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应对影响电力供应的设备设施尽快组织修复和重建。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政府和相关电力企业根据有关电网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救援部门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测绘地理信息、水文等服务。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区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街道(园区)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1:南通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附件2:南通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2020年南通崇川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附件4:南通崇川区主力电厂清单
附件1:
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1 指挥体系及职责
1.1 区应急指挥部
崇川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崇川分局、崇川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相关电力企业、火车站、大众燃气公司、水务公司、中国电信崇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川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川分公司、各街道(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等相关单位。
1.2 主要职责
1.2.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和指挥崇川区境内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1.2.2 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联动,解决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的重大问题。
1.2.3 下达应急指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终止命令。
1.2.4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1.2.5 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1.2.6 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1.3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3.1 负责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3.2 落实区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应急指令;
1.3.3 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1.3.4 配合各街道(开发区)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1.3.5 开展应急演练,适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应急预案。
2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四个现场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2.1 电力恢复组:由区发改委牵头,国网南通供电公司配合,区工信局、公安崇川分局、区农水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地理信息数据;必要时上报指挥部请求协调支援。
2.2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网信办、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公安崇川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区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3 综合保障组:由区发改委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公安崇川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国资办、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火车站、燃气公司、水务公司、中国电信崇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川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川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因失电造成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督促指导重要电力用户加强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应急指挥通信正常;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4 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崇川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崇川消防救援大队及各街道(园区)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警戒;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实施医疗救治,避免发生次生灾害事故;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3.1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舆论引导工作。
3.2区发改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有关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和调运。负责将全区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协助做好电力应急供应工作。
3.3 区工信局: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应急救援所需通信保障,确保应急处置的通信畅通。
3.4区民政局: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工作,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5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3.6区住建局:配合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等工作。
3.7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参与技术研判、事态分析工作,维护水路交通运行。
3.8区商务局: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工作,负责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
3.9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市局进行信息发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市局指导有关单位维护广播电视设施正常运行。
3.10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3.11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对影响电力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协调电力企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12区国资办:提供必要的保障,维护交通运行。
3.1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参与技术研判、事态分析工作。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行为进行监管,协同指导地方政府或林木所有权人做好事故区域内林木处置工作;配合开展信息监测工作。
3.14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周围外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组织对污染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指导开展环境污染控制和处置,监督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3.15公安崇川分局:负责保障应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抢险的外部治安秩序,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负责配合市局交警部门保障救援物资及人员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现场处置、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等工作;参与事件调查工作。
3.16崇川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突发事件现场的消防救助,配合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配合做好善后社会稳定、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参与事件调查工作。
3.17 火车站:维护铁路交通运行,协调抢险物资、设备和抗灾人员的铁路运输工作。
3.18 市大众燃气公司:负责应急期间生活燃气安全供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3.19 市水务公司:负责应急期间生活用水供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3.20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铁塔公司: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保障,保障供电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畅通。
3.21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负责电网运行状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故障分析与研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重点地区、重要负荷、重要客户的电力供应;组织电力抢修队伍、调集电力应急物资,开展电网应急抢修,及时恢复电力供应。协调电网、电厂、客户之间的供电恢复,及时将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22 相关发电企业: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负责组织相关应急物资的供应,在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电源保障。
附件3:
崇川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序号 |
户名 |
户号 |
行业 |
重要等级 |
1 |
南通供电公司(生产调度大楼) |
8100415332 |
电力供应 |
二级 |
2 |
南通市公安局 |
8100253775 |
国家权力机构 |
二级 |
3 |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100469585 |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
二级 |
4 |
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
8100210655 |
货币银行服务 |
二级 |
5 |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8100403987 |
国家行政机构 |
二级 |
6 |
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 |
8100000752 |
货币银行服务 |
二级 |
7 |
南通市看守所 |
8100200370 |
其他国家机构 |
二级 |
8 |
中国银行南通分行 |
8100004057 |
货币银行服务 |
二级 |
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南通市分公司 |
8100400824 |
移动电信服务 |
二级 |
1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南通分公司 |
8100346115 |
移动电信服务 |
二级 |
11 |
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行(农金大厦) |
8100203280 |
货币银行服务 |
二级 |
1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8100208014 |
其他电信服务 |
二级 |
1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8100106691 |
固定电信服务 |
二级 |
14 |
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 |
8100000073 |
化纤织造 及印染精加工 |
二级 |
15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
8100000180 |
各类医院 |
二级 |
16 |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
8100000333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二级 |
17 |
南通广播电视台 |
8100000412 |
电视 |
二级 |
18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8100002856 |
各类医院 |
二级 |
19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供电段 |
8100329833 |
铁路旅客运输 |
二级 |
20 |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
8107500979 |
各类医院 |
二级 |
21 |
南通市中医院 |
8100002623 |
各类医院 |
二级 |
22 |
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8108415306 |
电气化铁路 |
一级 |
23 |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
8100002551 |
各类医院 |
二级 |
24 |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
8100000487 |
纤维素纤维原料 及纤维制造 |
二级 |
25 |
江苏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8109278323 |
铁路旅客运输 |
二级 |
附件4:
崇川区电厂清单
序 号 | 电 厂 |
并网电压(千伏) |
机组台数(台)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
220 |
4 |
142.8 |
2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
220 |
2 |
66 |
3 |
苏通电厂 |
500 |
2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