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56/2021-13391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崇川政办发〔2021〕8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统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署。
(二)贯彻落实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任务。
(三)研究审议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审核区国资办及区有关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
(四)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区国资办及区有关部门关于其管理的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工作报告。
(五)督促检查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谢小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熊毅栋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晓建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丁静华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毛 宏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吉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冯智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姚杰峰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海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娟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荣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缪永欣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任卫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钮卉华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国资办党委书记、主任熊毅栋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