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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1〕78号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21 1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区各群团组织,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濠河景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办〔2021〕52号)精神,《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崇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濠河景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办〔2021〕5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是崇川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副处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第三条  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编制景区总体规划,牵头拟订景区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景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行政审批(核)和投资建设管理工作。

(三)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景区旅游发展业态规划,负责景区资产运营开发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景区旅游运营单位、各类文博景点旅游服务的指导、协调及管理工作,负责景区智慧管理体系的开发、运用及维护工作。

(五)负责景区范围内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六)负责景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负责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与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景区所涉街道的执法协同联动机制。

(八)完成濠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法规科)。负责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办文办会、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密码管理)、综合考核、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外事、接待服务、信访、财务及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有关景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景区管理的普法工作。

(二)党群工作科。负责深化改革、组织人事、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机构编制、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群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参与景区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和修订工作,牵头拟订景区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景点及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设施维护和相关布景工作;负责依法制定行政审批(核)事项清单、流程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运营开发科。负责制定景区运营开发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经营服务网点和特色街区等业态布局;负责指导景区特色活动的策划及服务项目的培育发展;负责景区特许经营活动的授权与管理;负责指导监管景区招商引资、景区运营单位资产出租、运营及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景区旅游营销及旅游产品开发运营工作。

(五)旅游服务管理科(景区智慧管理中心)。负责建立景区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指导景区旅游运营单位、文博景点开展旅游服务管理工作,并按相关标准进行监管考核;负责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受理各类投诉,开展旅游业务培训、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宣传推介等工作;负责确定游览景点、游览线路和接待容量;负责濠河博物馆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景区智慧管理系统的数据收集、更新和开发、维护工作;负责线上各类信息事件的归集、受理、交办和督办;负责旅游数据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景区监控系统、诱导系统管理,对信息资源进行大数据分析。

(六)景区管理科(生态环境科)。负责编制景区城市维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综合管护考核工作;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景区范围内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登记,建立风景名胜资源档案;负责景区内古树名木、文物等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监管工作;负责开展景区园林技术培训、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景区水质、大气、园林防火等生态环境开展监测保护工作;负责濠河周边引排水及涵闸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七)安全监管科。负责制定并公布景区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和检查景区旅游运营单位、文博景点等有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协调解决景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负责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与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景区所涉城东、和平桥、虹桥、新城桥等街道的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承担其它违法违规事项移交处理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监察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

第五条  南通市濠河景区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31名。设党组织书记1名,主任1名;副书记、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9名,其中科长(局长)9名(含综合行政执法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1名),副科长(副局长)10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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