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2-00105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报告
发布机构: 崇川区人民政府 文号: 崇川政发〔2021〕123号
成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1-12-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23456/2022-00105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报告
发布机构: 崇川区人民政府
文号: 崇川政发〔2021〕123号
成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1-12-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崇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聚焦“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高品质崇川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崇川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履职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方面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具体要求,学习成效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价内容。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区委全体常委、四套班子领导和部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纳入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增强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基层社区、校园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更好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3次。制定《崇川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八个方面37项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出台《崇川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价办法(试行)》,明确将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列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相关指标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大比武,对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整改,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政府职能得到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全省首创安全类行政许可审管联动新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审批、分级管控,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审管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审管联动”无缝对接。加强公共资源信用体系建设,推行红黑榜制度,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公平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全年12家企业被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没收投标保证金共计37万元。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工作方案并确认第一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在市区全面试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制,办结时限从原来法定20个工作日变成即来即办,压减审批时限至20%以下。不断扩大“一件事”改革成果,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并作为改革成果在全市推广。

二是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强化。率先建成市区服务功能最全、服务效率最高的涉企“一站式”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登记、社保、办税、开户等事项一站办结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今年以来,企业开办在0.5个工作日内全程办结率达95%,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有限公司达设立总量的90%。率先完成村(社区)62项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并上网公示,1430名“全科”社工持证上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中央商务区设立分中心,受理公司设立等80多项审批事项,日均办理业务超过80人次。

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出台《崇川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的实施意见》《崇川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作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纲领。制定实施《崇川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对市场监管不予处罚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年共有120余起案件适用免罚清单免于处罚,涉案金额610余万元,250余起案件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涉案金额近2600万元。区检察院成立护航民企领导专班和办案团队,专门办理涉企案件,在法律框架内,更多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办案。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和《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将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常驻部门,对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核。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发《崇川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等7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法报送备案。对全区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三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选优、配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推进,以及法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保障。区司法局全年办理区政府各类项目协议文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共420件,其中法律顾问参与办理265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596条。

(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构建联动体系,强化市区联动、区街联动、部门联动,提升综合执法系统化,有效解决权责分割、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强化资源整合,打造创新应用,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形成全程可管、全时可用、全量可追的综合性城市管理系统,全面引领执法高效化,全力推动区域治理数据互联一体化。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街道、各部门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大力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出台《崇川区加强依法行政五项制度》,持续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行政执法相对人感受到执法温度。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并依据计划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主要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互评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推进省执法监督平台在全区执法机关的推广运用,实现全区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100%;常态化开展全区街道综合执法局执法文书抽查,不断规范基层综合执法文书使用;不定期开展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现场抽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开展现场抽查4次,抽查执法文书30本;针对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基层综合执法培训,邀请专家、法律顾问和基层执法骨干进行授课。

(五)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不断强化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62件,按期办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9.5%;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1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05件,按期办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9.3%。

二是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围绕“权力运行、责任落实”两个着力点,扎实开展6家单位、8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三是积极拓宽公众监督渠道。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关键,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搭建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直通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门户网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575条,网站累计访问量达2659616人次,政民互动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民生服务互动平台中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全年回应微信公众号“啄木鸟”平台公众关注热点3517次,办理“12345”热线反映事项66991件,区长信箱办结率达100%。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健全。推进非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职能,建立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积极推进区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五龙汇非诉服务中心、南通圆融商圈调委会、天宁家事法律服务社、南大街商圈劳资纠纷调解室等基层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强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联调联动,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017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9325件,预防纠纷792件,受理调解案件8576件,调解成功8556件,调解成功率99.77%。

二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由区司法局统一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程;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探索引入法律援助,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拓宽复议受理范围,将行政协议类案件纳入复议受理体系。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4件,受理70件,办结49件,其中作出维持处理16件,驳回复议申请9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6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件,部分撤销部分确认违法1件,经协调后终止复议程序10件,直接纠错率28.6%,经协调实质化解率20.4%。

三是积极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区政府全年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件,未出现生效败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入开展推动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压降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实行行政诉讼败诉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崇川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崇川区加强依法行政五项制度》等文件,召开行政部门约谈会,积极推行行政行为自我纠正,从源头上压降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

(七)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共16次。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课程。同时,各行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专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常态化组织“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百万党员学法考法活动,全年组织4次90名新任命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次78名领导干部参加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2万余名党员干部通过网站平台参加宪法知识考试。实现全区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印发《2021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积极推动法治宣传责任单位明确普法职责,扎实做好职责细化整合工作;开展普法工作调研,对“七五”普法实施效果及“八五”设想开展问卷调查和座谈,全面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全区推行“三单两书”制度,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强普法联动重点事项跟踪督促、结果评价,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合力,丰富拓展“谁执法谁普法”闭环管理机制。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建成陈桥法治文化特色园、幸福街道民法典主题公园。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成立了崇川区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结合“4·8”司法日、春风行动、青少年法治文化节、“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文化演出40余场次,受众近3万人。全面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组建“明白人”培训师资队伍,推动实现“一格一户一人”。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发布不够及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缺乏广度和深度;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四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法制审核能力亟需加强。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引领,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制定出台我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以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审批难题,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工作细则、办事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进行全面梳理,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不断扩大,不断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落实《崇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四)完善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复议监督纠错和协调解纷功能;建立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机制,指导督促行政部门改进工作。

(六)筑牢领导干部法治信仰。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