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来源: 崇川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5-07-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高全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户籍不限。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1989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2025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3)报考护士岗位的2025届毕业生,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6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资格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

5.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崇川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在岗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571610:00~718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202571610:00~7月19日18:00。

3.陈述申辩:2025年7月16日~7月20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7月16日~7月20日期间9:00~11:00,14:00~17:00。

5.缴费确认:2025年7月16日10:00~7月21日11: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残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崇川区卫健委人事科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7月21日15:00~17: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对象。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5年7月22日09:00~7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相应通知书:201~205岗位领取《技能测试通知单》、206~215岗位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201~205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技能测试通知单》。

3.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实践操作能力等。

4.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

1.面试对象。201~205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以及206~215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

201~205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30%综合计算。

206~215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201~202、204~212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确定派遣单位。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劳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录的编外合同制人员后期进备案制须参加备案制岗位的公开招聘考试。

(五)递补

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其余各招聘环节均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9088094。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30264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

1.《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