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崇征收〔2025〕2号)
来源: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批准,同意征收崇川区集体土地0.8083公顷,批文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幸余路快速化一期工程(涉铁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76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幸余路快速化一期工程(涉铁段)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单位:公顷

序号

地块名称

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面积

1

幸余路快速化一期工程(涉铁段)

幸福街道文俊村社区十九组

0.2113

2

幸福街道管园村十五组

0.597




0.8083

三、请被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结果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征收土地公告(2025-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