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崇征收〔2025〕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批准,同意征收崇川区集体土地0.8083公顷,批文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幸余路快速化一期工程(涉铁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76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幸余路快速化一期工程(涉铁段)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征收土地位置 |
征收土地面积 |
1 |
幸余路快速化一期工程(涉铁段) |
幸福街道文俊村社区十九组 |
0.2113 |
2 |
幸福街道管园村十五组 |
0.597 |
|
0.8083 |
三、请被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结果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