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公告(崇征收〔2023〕10号)
2023年8月26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F〔2023〕28号)批准,同意征收崇川区集体土地7.710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征收土地位置 |
征收土地面积 |
1 |
幸余路北、长泰路西地块二 |
唐闸镇街道新园社区 |
0.1073 |
2 |
唐闸镇街道新园社区三组 |
0.1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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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唐闸镇街道新园社区二组 |
0.5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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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幸余路北、长泰路西地块一 |
唐闸镇街道新园社区一组 |
0.2967 |
5 |
唐闸镇街道新园社区二组 |
6.5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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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01 |
三、请被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结果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