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崇征收〔2024〕5号)
来源: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12 1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26日批准,同意征收崇川区集体土地18.1862公顷,批文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4年度第1502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2024〕14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4年度第1502批实施方案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单位:公顷)

序号

地块名称

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面积

1

深南路南、九圩港路东地块

天生港镇街道福利村

0.6434

2

天生港镇街道福利村七组

0.5228

3

天生港镇街道福利村三组

4.7357

4

天生港镇街道福利村二十四组

2.0004

5

天生港镇街道福利村二组

10.2222

6

天生港镇街道福利村八组

0.0617




18.1862

三、请被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结果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征收土地公告(202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