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29 1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组织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崇川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项目预算:约300万元/年;

3.本项目分为13个标段

标段一:猪肉类、标段二:禽肉类、标段三:水产品类、标段四:南北货类、标段五:蔬菜类、标段六:

米、面粉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类、标段七:蛋类 、标段八:牛肉类、标段九:海产品类、标段十:豆制品类、标段十一:水果类、标段十二:面点类、标段十三:奶制品类。

本项目分十三个标段,按照从一到十三的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但最多只能中三个标段。若某供应商已经中三个标段,在下一个标段中仍然排名前五名,则由该标段排名第六名的供应商入选定点供应商,依次类推。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制作或密封在一起。

4.资金来源:工作人员餐费;

5.项目需求:本项目13个标段,每标段分别入选综合得分排名前5名(且技术标得分≥50分)的供应商为各标段定点供应商。每月月底,各需求类别食材定点供应商,针对相应类别的具体产品在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平均价以下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价(若采购单位采购的品种不在南通市发改委公布的清单中,该品种以下列任一场所(南通市崇川区端平桥农贸市场、南通市崇川区紫琅实业公司红星路农贸市场、南通莘园路农贸市场及大润发)当天实际市场价格为基准价),由采购人统一确定下月各需求类别食材具体产品的唯一供应商供货(根据各需求类别低于且最接近平均价的供货商为该类别当月唯一供货商),供应商在当月每日按需求配送货物,采购人与供应商次月结算(供应商须开具正式发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一年合同期满后,在已完成合同期内如中标供应商经年度服务评价合格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则双方可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有营业场地和配送能力,且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2月6日17时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路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11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8051668293

4.售价:300元。

5.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崇川区江海大道481号(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二区11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4.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地址: 南通市工农路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62809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12室

联系人:崔隽

联系电话:18051668293

邮箱:15549282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