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四分类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3-10 10: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崇川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四分类设施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崇川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四分类设施项目

二、项目预算:41.5万元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41.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项目交付安装调试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服务单位黑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邮箱(邮箱:1034154814@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逾期不可响应。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报名的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太平路333号(城管执法队)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恕不接受。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启投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太平路333号(城管执法队)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没有质疑视为充分了解现场条件,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

2、请各供应商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88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962968139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33号金融汇1508室

联 系 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1364628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