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关于变更地址门牌号的公告
为适应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标准地址编制规范(试行)》、《江苏省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制作规范(试行)》等有关通知精神,已对部分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址进行了重新编号。
为确保建筑物所有人及使用人在相关活动中依据原不动产信息依法使用标准地址,公安机关对已完成重编工作的门牌号码及原门牌号码,按照所属街道一一对应列出,以方便相关单位查阅使用。
如发现对应表(附件)中的数据有问题,请向治安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513-850(698)29575。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