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公园长春园招租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 崇川区国资办 发布时间:2024-10-16 09:1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文峰公园长春园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CJZB20240909;

2.项目名称:文峰公园长春园招租项目;

3.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4.租赁预算价:约人民币303008元/年(不含综合运营管理费33300元/年);

5.最低限价:303008元/年;

序号

费用类别

金额

备注

1

租金

303008元/年


注:中标单位另需支付33300元/年的综合运营管理费,此价格不包含在租金中。

6.租赁需求:具体详见本项招标文件第三章;

7.标的租赁期限:5年;

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从第四年起年租金递增5%,第五年租金参照第四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须为本项目所在地),须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1.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1.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5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公告公示http://www.chongchuan.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5日14: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1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5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1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请用信封密封好、并注明交款单位后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里)

招标人账户:南通崇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崇川支行营业部

账号:487170668550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中标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

2.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年租金的10%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2.2中标人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2.3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4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2.5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3.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八、踏勘现场

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现场勘察联系人:花女士;联系方式:18552310606。投标人前往勘察现场时请提前联系。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崇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路1号

联系人:花女士

联系方式:185523106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楼801室

联系人:顾新春

联系方式:18912268922

邮箱:ntcjzb@126.com

招标文件--文峰公园长春园招租项目(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