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艾灸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szxcg-2026-01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8.5万元
(四)采购方式:磋商
(五)采购需求: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中医科使用艾灸排烟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提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卫生社区服务中心南楼三楼会议室1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磋商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评审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详见附件3:评审办法)。
2.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本项目各响应供应商须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城山路202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陈老师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365553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