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天宁寺金刚殿、大雄之殿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
来源: 崇川区国资办 发布时间:2023-10-12 14: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潜在投标人:

于2023年9月26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发布的南通天宁寺金刚殿、大雄之殿保护修缮工程监理,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关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调整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对应拟派项目负责人所需提供的证书调整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二、招标文件中关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调整为: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通过文物主管部门验收)复印件,以上两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四、本补充通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五、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市天宁寺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