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特种设备的公告
来源: 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30 10: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崇川区麦隆食品超市、南通佳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存在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情形,上述使用单位名下特种设备(见附件),未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手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章第10项第三款的规定,依法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上述使用单位相关特种设备。

相关使用单位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询或说明的,我局将对相关特种设备作公告停用。

特此公告。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xlsx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