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川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2021年度实施计划公示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号)和《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版)》等文件要求,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组织编制了《崇川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2021年度实施计划,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7日,征求意见期间如对上述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以下邮箱:241868150@qq.com。
联系人:耿冬玮
联系电话:0513-85150091
附件1:《崇川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主要内容
附件2:《崇川区低效用地再开发2021年度实施计划》主要内容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崇川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