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 陈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5-06-23 15: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刘璐璐(身份证:320703**********24)

住址: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融信澜宸花苑25幢103室

本机关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通崇陈城执违建罚告〔2025〕14号) ,拟对刘璐璐作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崇川区陈桥街道融信澜宸花苑25幢103室扩建的砖混加铝合金结构围墙的行政决定。(具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救济途径等,详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以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当事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天玺花园148幢203室陈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 0513-85691322)领取该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3日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天玺花园148幢203室

陈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 0513-8569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