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6号)、《关于南通市临时用地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2〕94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 |
土地坐落 |
批准文号 |
批准面积 (公顷) |
使用期限 |
1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
南通芦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崇川区天生港街道爱国村15、18、20组 |
通自然资规崇临〔2026〕1号 |
2.9323 |
2027年1月31日 |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