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2026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4-14 11:0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2026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KJ2026029(GK11)

项目名称: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2026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6000元

最高限价:236000元,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1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3楼开标室(多功能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开标地点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选择合适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88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513-8102502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13-85110636,15951322510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张丽丽

电 话:0513-85110636,159513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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