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现代服务业暨楼宇经济投资环境推介会(上海站)会务组织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1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现代服务业暨楼宇经济投资环境推介会(上海站)会务组织服务采购项目的被邀请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后,于2025年1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针对采购人所需新兴领域党建平台的建设项目组织邀请招标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诚邀采购人书面推荐的6家供应商当中经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3家供应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5010(ZB07);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现代服务业暨楼宇经济投资环境推介会(上海站)会务组织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对即将召开的南通市崇川区现代服务业暨楼宇经济投资环境推介会(上海站)所需会务组织服务项目拟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8天内完成所需的会务组织服务。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邀请单位,将会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采购事项告知期限

自本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参与模式。

3.项目踏勘现场、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28层;

联系人:李金;

联系方式:0513-89088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39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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