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炳富工龄认定的公示
李炳富(身份证号:3206021962****1539),男,档案材料丢失。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 〔2024〕8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 李炳富于1979年12在南通冶厂参加工作(南通市革命委员会第二轻工业局介绍信),提供1980年至1989年每年工资表各一份,1989年5月调至南通市城区商业局春艳商店(南通市轻工业局介绍信),后更名为南通市崇川区商业物资供销公司,1993年开始正常参保。公安机关出具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9年12月。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请与区人社局工资科联系。
联系电话:0513-81069819。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