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本机关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苏通崇城城执罚告 [2023]2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崇川区板桥东村30幢南侧(2号平房)业主夏春萍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搭建的板桥东村30幢南侧2号平房、砖混结构建筑自行拆除。(具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救济途径等,详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使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以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以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告知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崇川区城东街道东大街社区二楼(联系电话:0513-85523462)领取该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3日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东大街社区二楼
联系电话:0513-85523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