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 崇川区文峰街道 发布时间:2026-02-05 17: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凤凰莱茵苑69幢201室卢岳婷、肖晗:

本机关于2025年7月18日依法对你在南通市崇川区凤凰莱茵苑69幢201室南北两侧的设备平台封闭搭建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决定(苏通崇文城执限拆决〔2025〕10号)。因你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向你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通崇文城执限拆催〔2025〕10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本人,现依法公告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通崇文城执限拆催〔2025〕10号),你可联系下方电话或至下方地点获取《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履行催告书》,如不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日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南川园路19号文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50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