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狼山派出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狼山派出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10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狼山派出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0.8万元/年。
4.最高限价:20.8万元/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服务期内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及采购人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续约。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因成交供应商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采购人可以暂停续签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自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注:在磋商现场,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查询响应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法定关联性关系。若存在法定关联性关系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查询结果留存归档。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10时30分。
2.地点: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
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北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北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所有响应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带至磋商现场。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390961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人业余大学2号楼303室
联系方式:张马陈 13921679992
4.27磋商文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狼山派出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