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5〕5号)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了调整,并起草了《关于调整崇川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要求,我局就《关于调整崇川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具体以《听证通知书》为准。
二、听证会内容: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崇川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部分区域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调整事项(征求意见稿))。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本次听证会将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农业农村)、住建、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或依申请选定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数不超过40人。
四、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8日17:30(工作日)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报名时间内填写申请表;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正本。
陈桥街道、幸福街道、秦灶街道、唐闸镇街道、天生港镇街道、永兴街道、任港街道、钟秀街道、文峰街道、观音山街道、狼山镇街道的前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报名。(地址:青年西路128号807室;联系人:严炎;联系电话:85107856)。
小海街道、新开街道、中兴街道、竹行街道的前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报名。(地址: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606室;联系人:俞建东;联系电话:85989908)。
江海街道的前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锡通分局报名。(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1号楼;联系人:范震宇;联系电话:89196611)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锡通园区分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举办单位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通知书》,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参加报名未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由举办单位发放《旁听通知书》。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不可发言,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五)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六)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申请表(公民用)
2.听证申请表(法人和其他组织用)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