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城新苑16幢社区商业配套用房经营权承包招租项目
公开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
新城新苑16幢社区商业配套用房经营权承包招租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采用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潜在竞租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获取招租文件,并于2025年6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城新苑16幢社区商业配套用房经营权承包招租项目。
2.招租底价:人民币137万元/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采购内容:
3.1租赁房屋坐落南通市新城新苑16幢1—4层(1层101-111店面房、2层检测室、3层302房屋、4层402、403房屋除外,详见本合同附件:出租房屋平面图、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清单),建筑面积约6184.65平方米。新城新苑16幢内所有地下停车场(含冷库)、地面停车位、顺丰及活禽区域一并作为租赁标的。
3.2中标竞租人须对街道直管公房(建筑面积1683.34平方米)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包括:日常物业管理与服务维护、代收代缴水电等公用事业费用、物业费用的收缴与管理。中标竞租人按照原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按国家规定代收水电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作为服务对价归中标竞租人所有,用于覆盖服务成本及合理收益。
用途:商业、办公。中标竞租人须维持部分生鲜超市业态,提供蔬菜水果、肉禽蛋品、水产冻品、粮油副食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并确保营业时间、价格合理、供应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该业态,招租人有权监督整改,保障社区基本民生需求。不得用于经营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烟花爆竹、危化品等对居民生活及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竞租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招租现场情况和影响报价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
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装修施工过程中,竞租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减少中标价的要求。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租项目要求。
4. 经营权招租期限:3年,开始时间以招租人实际交付时间为准。3年内,租赁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当年租赁合同期满时,中标竞租人如没有违约情形,双方续签下一年度租赁合同;如中标竞租人存在违约情形(具体详见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按本招租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商业用房经营权承租业绩的(不含单体房屋承租)。
四、招租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本项目竞租人须现场签到,提交投标文件。招租文件等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内该项目的招租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401号狼山镇街道办事处212办公室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价保证金:贰万伍仟元整。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请用信封密封好、并注明交款单位后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里,为方便退还,尽量采用现金方式递交。
未中标的竞租人现场退还竞价保证金,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按招租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签订合同之前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用途为:①承租人违反诚信原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损害消费者利益时用于先行赔付;②承租人销售商品时发生安全问题导致消费者受损,用于先行赔付;③承租人损坏财产未及时修复或赔偿时,用于赔偿招租人损失;④承租人违反招租人相关制度的处罚,可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在中途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后,在招租人验证合格情况下,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但中途解除合同的承租者,当期租金将不予退还且保证金不退。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开招租人:南通山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崇川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51311788
名 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联系方式:张轶男
联系电话:19802566555
电子邮箱:1445828752@qq.com
【公开招租文件】新城新苑16幢社区商业配套用房经营权承包招租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