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崇川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2 17:41 累计次数: 字体:[ ]

1、南通市崇川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基本情况及招标内容

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帮助以及按招标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等,对招标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需要解决的征收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谈判协商、调解。依法、高效处理房屋征收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履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非诉执行等事务。

4、承包服务期限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办公会审议表决,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法律服务符合招标人法律服务需求的,续签下一年度顾问合同,不符合不予续签,重新采购)

5、承包服务质量要求: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服务规模、服务主要内容、服务方式要求,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执业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有效投诉;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②中标后,成交单位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http://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询价文件费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300元,询价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询价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投标人若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23年02月07日17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1034154814@qq.com邮箱。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23年02月08日24时前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http://www.chongchuan.gov.cn/)”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或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控制价、询价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询价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8号7楼中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详询价文件。

13、特别提示:

(1)询价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http://www.chongchuan.gov.cn/)”下载相关说明文件。

(2)网上下载的询价公告、询价文件、补充通知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2层(浙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张林丽;联系电话:13646287155;

邮箱:1034154814@qq.com。

崇川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