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12-25 14:31 累计次数: 字体:[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编号二十九号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不足、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2020年南通市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3.89%

二、整改实施主体

崇川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崇川区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

(二)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达标区建设,进一步解决污水管网错接、混接和管网破损问题。

四、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崇川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由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2022年崇川区新建污水管网17.4km,2023年新建污水管网7.6km,2024年新建城镇污水管网6.6km,2025年建设城镇污水管网5.3km。2022年——2024年底,共完成7个污水提质达标区建设,建设总面积为13.47k㎡。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向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3-85608025

电子邮箱 (整改责任单位):1349076271@qq.com

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