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菜场店招及周边场地维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国资办 发布时间:2026-01-08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东方菜场店招及周边场地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东方菜场店招及周边场地维修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5万元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东方菜场店招及周边场地维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6年1月22日14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号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9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在2026年1月22日14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开标地点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3-66889905

单位名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系人:庄卫韦

联系电话:1875293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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