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钟秀街道校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特伟箱包厂北侧围墙拆除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校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6.1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6.1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钟秀街道校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特伟箱包厂北侧围墙拆除新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不接受由于承包人对于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8日10时00分。
4.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栏。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796237672@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6606277390,15262751096)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7日17时,逾期或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10时00分。
5.2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校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校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
地址: |
钟秀街道校西村社区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80 号 1 栋 2 楼 |
联系人: |
任女士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13861954567 |
电话: 电子邮箱: |
15262751096 179623767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