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川区2023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12 11:01 累计次数: 字体:[ ]

无偿献血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也是创建文明城市,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临床用血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血液供应紧平衡状态成了近年来无偿献血工作的常态,季节性的血液库存告急,血液偏型等现象常有发生,往往也容易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指导各地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提了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七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制定和下达年度献血计划,动员和组织公民献血。各地年度献血计划,由设区的市、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医疗用血需求和适龄公民人数等情况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区政府办结合全区临床用血的需求,按照各部门、各单位适龄人员相应的比例,每年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做好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一方面有序统筹全区无偿献血计划,合理推进全年无偿献血工作,确保血液库存在正常范围之内;另一方面由血站积极对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无偿献血任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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