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小区整治拆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和平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1-03-03 1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小区整治拆违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小区整治拆违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

1、采取按面积包定拆除的方式,楼顶违建200元∕㎡、地面违建(院内、院外违建)120元∕㎡,空调移机300元/台(不含外加管),拆违面积以测绘公司测绘面积为准;

2、其他特殊情况的违章建筑物(广告)等的拆除按照点工另行结算:(1)人员工资:330元/天;(2)清运车辆:1300元/天辆;(3)汽割:400元/组(含气体);(4)吊机(8吨)1600元/天辆;(5)吊机(16吨)1800元/天辆;(6)吊机(25吨):2000元/天辆;(7)0.6 m3小型挖掘机/铲车:2000元/天辆;

3、拆违垃圾清运至4公里内堆放点清运费用不再另行结算,清运至超出4公里的临时堆放点清运费用按市场指导价另行结算;

4、临时恢复措施及脚手架等按实结算;

5、实际发生数量由城管执法队根据测绘面积等现场实际用量核算确认。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算。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ccqrmzf/index.html)下载。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3月15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锦路1号2楼20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3-89013027

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1005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3-66991037

邮箱:130167972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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