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为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无证照经营成品油非法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全市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区情实际,决定从2020年12月1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行动。
二、目标原则
工作目标:全面整治流动加油车(船)非法销售成品油、油罐运输车非法分销成品油、擅自改装车辆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仓储企业违规存储油品、成品油经营偷税漏税等行为,最大限度地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净化成品油经营市场环境,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工作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战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309号)、《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非法流动加油”综合整治专题会议)、《南通市开发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办〔2019〕141号)。
工作原则:区级协调,属地负责;依法依规,各司其职;整合力量,联合执法;高压打击,从严处理;长效管控,消除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职责分工。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区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公安崇川分局牵头负责全区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崇川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联动督查,形成执法合力。
(二)工作流程。分为信息收集、接报处理、现场处置及跟踪追查四个关键环节,分别明确了各环节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属地责任;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为重点整治阶段,加强日常巡查,第一时间处置;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
(四)保障措施。建立区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通过各类媒介加大对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危害和打击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