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说明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24 12: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加快推进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8〕31号)、《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30号)和南通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机构养老服务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通养老联办〔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主要包含六个部分,分别是“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能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及“保障措施”。

其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部分,明确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及养老服务站、长者驿家、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规模和要求;“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能力”部分,明确了服务内容标准、“智慧养老”服务内涵及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部分,明确了完善医疗机构与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部分,提出了放开服务市场、培育服务组织及深化二者融合发展的要求;“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部分,明确了服务监督与安全制度要求;“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机制。另外,附件明确了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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