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川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因区划调整,崇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体量、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原两区管理办法部分规定与现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已不相衔接,需修订完善。同时,为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本办法的编制依据主要为《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以及《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通政规〔2014〕8号)等。
三、框架内容
本办法共有十一章六十三条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对本办法出台的文件依据、适用范围、资产配置原则等内容予以明确。
第二章是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明确了区国资办、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职能和职责任务。
第三章是资产配置,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第四章是资产使用,主要明确了资产使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禁止性规定。
第五章是资产处置,主要明确了资产使用的范围、程序和方式,以及相关禁止性规定。
第六章是资产评估,主要明确了资产评估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禁止性规定。
第七章是资产收益,主要明确了资产收益的收缴、使用、监管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是资产清查,主要明确了资产清查的范围、方式和内容。
第九章是资产信息管理,主要明确了资产信息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第十章是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明确资产处置监督工作的原则和监督检查机制,以及责任追究规定。
第十一章是附则,明确了本办法执行范围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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