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5 15: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底前,全区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工作。

二、规范操作

(一)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

(二)分类推进改革。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加快清理退出。

(三)严格审批程序。有关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本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的改制,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四)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

三、保障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土地权属变更、企业清理注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责任主体抓紧做好所管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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