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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操作指南
来源:崇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2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推动我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进一步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

(一)申报时间

每年4-5月份(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二)政策范围

1. 企业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工业设计中心、全球研发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

(2)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购置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含税)。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研发仪器、设备和工具、试验测量仪器及配套软件等。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

2. 设备数字化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是购置工控核心产品、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数字化生产设备,单台设备金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设备总金额(不含税)不低于2000万元。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总金额(不含税)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3.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为2024年度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含5G工厂),项目总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总投入不含税额。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验收核定投入(不含税)的1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通过工信部所属单位组织的专家评估,且二级节点在2023年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的对接测试并上线。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税),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且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补助标准:单个项目扶持资金400万元。分期拨付,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5. 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为2024年度认定的省行业级或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税),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且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补助标准:给予200万元分期扶持,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6. 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为2024年度认定的的省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不含税),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且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补助标准:给予300万元分期扶持,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7. 淘汰落后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须为对现有生产线淘汰落后(或老旧)工艺装备或退出低端低效产能(生产线)后实施的更新改造,或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不含新建、扩建项目。冶金、化工、机械行业,不低于1500万元;轻工、纺织、建材行业,不低于1000万元。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本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8. 绿色制造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符合重点方向要求,技术成熟先进,具有明显的节能降碳和减污效果,优先支持有示范意义的项目。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入不含税额,包括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专利等其他投入。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本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首次拨付扶持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9. 制造业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项目设备投资支出不少于 500 万元;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50BP ;项目属于“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其他设备更新项目”四类项目的一类。

补助标准: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采取“免企业申报”方式,即借款企业应按规定先支付贷款利息,由贷款银行根据利息支付清单及其他申报材料按程序向省级财政直接申请贴息后返还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省级财政 1 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进入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点击“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原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核)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主体在线填写《2024 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二、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

(一)申报时间

每年5-6月份(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二)政策范围

1. 智能化技改项目

申报条件:市区现有企业实施的新设备购置额达500万元(不含税价,下同)及以上(不包括运输、安装、调试、软件等费用,及与生产无关的设备、单价低于1万元的设备)的符合智能化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补助标准: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

2. 加快数字化转型

申报条件:制造业企业实际投入2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并已建成运行的工业互联网软硬件项目。

补助标准:按确认后开票金额的15%给予补助(实际总投资支付比例不低于85%,软件部分投入不低于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3. 鼓励数字化品牌创建

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级以上“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

4. 支持“智改数转”诊断服务

加快优秀服务商培育,建立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考核优秀的本地服务商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5.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建设

对新建行业级二级节点、企业级节点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建成国内领军示范节点、省级先锋标杆节点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的相关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6.绿色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市区实施绿色技术改造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等新建项目除外)的工业企业。

补助标准:对总投入200万元及以上,以节能节水改造为主(年节能量达到5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节水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按其投入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7. 绿色工厂免审既享项目

申报条件: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认定的工业企业。

补助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奖励5万元。

(三)申报流程

登录“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进行申报。

三、崇川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质量发展资金

(一)申报时间

每年3-4月份(具体时间以申报指南为准)

(二)政策范围

1. 区级技改项目

申报条件:新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

补助标准:按新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属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车联网 (智能网联汽车、数字交通)、生命健康、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材料、智能装备等六大战略新兴产业方向的项目,补助比例可放宽至15%。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属于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 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

申报条件:对工业企业已竣工的信息化改造项目,软硬件实际投入20万-100万元和100万元(含)以上(软件投入比例须超过30%)的。

补助标准: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确认后的开票金额的10%给予补助,属于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项目,补助比例可放宽至15%。20万-100万元的,按确认后的开票金额的5%给予补助,属于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项目,补助比例可放宽至8%。

3. 绿色技改项目

申报条件:对工业企业新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年节能量超100 吨标煤的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发展、节能循环经济类项目。

补助标准:按新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 鼓励企业品牌创建

对新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配套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配套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车间配套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获得国家级的配套奖励25万元,获得省级的配套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创新类试点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按A级、AA级、AAA级、AAAA级及以上,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10万元、1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配套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配套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企业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单一申报事项仅可申请一项奖励。区工信局对材料的实质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扶持项目进行认定;经区财政局政策性复核后,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公示和拨付;同一项目市区两级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无需申报流程,以当年工信部、工信厅最新公布的绿色工厂获评名单为准。)

四、宣讲计划

1. 6月中旬分片区集中宣讲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2. 结合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等方面内容开展政策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