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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污防攻坚指办〔2024〕25号)、《南通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通办〔2024〕46号)文件要求,结合《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通环规〔2023〕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车辆可申请资金补助。
一、补贴时限和范围
1.补贴时限: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补贴范围:淘汰报废的南通籍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车辆淘汰补贴。
二、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
1.条件审核:(1)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淘汰报废的南通籍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3)报废时的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2.办理地点:南通市公安局车管所综合服务站(南通市越江路70号附近,原车管所位置)联合服务窗口
3.办理流程:(1)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完成拆解;(2)携带如下材料至窗口办理:①《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②《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车主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⑤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宣讲计划
与属地街道组建宣传小分队,根据车管所提供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保有名单进行一对一精准宣传,确保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