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四大行动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来源:崇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2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回收网点、街道中转站、区分拣中心布局。加快“换新+回收”“送装+拆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发展。强化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区商务局、资规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推广应用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规范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区商务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结合我区产业特点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推动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显著提升。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及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区发改委、区工信局、资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数据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