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统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崇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物资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40元/套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有相关类似成功业绩。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五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询价。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六、询价保证金
1、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仅限 银行汇票 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开标现场(无须密封),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2720104000236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新城分理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其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七、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成交后须向采购人缴纳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产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进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1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询价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九、询价文件公告期
询价文件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公告公示栏”发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统计局。
联系人:顾少鹏 联系电话:0513-89002091。
(2)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汪迪 联系电话:13228801212。
询价公告 崇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物资采购项目(1).doc
询价文件 崇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物资采购项目(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