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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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虹桥新村30栋含室外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为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付。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9924万元
3、计划工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智能化和绿化)。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单位以及水电气等配套单位的施工现场各方关系,配合业主单位协调、落实、跟踪、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虹桥新村30栋(116-119、121-125、127-130、217-226、229-235,另含室外改造部分236、237、238、227、228),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200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人,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且未退休;
自2018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在1个单项合同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中承担总监职务或自2018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在1个工程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老小区改造工程中承担总监职务。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若未备案,则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或该业绩中标结果公告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监理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及相关截图。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业绩为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过总监变更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非同一人,该业绩不予认可。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其他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b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主体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主体工程已完工,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
8、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2年2月23日9时3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开标室,并在2022年2月23日9时3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八、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崇川区人民政府网-采购与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提醒: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投标人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经查实存在投标资质不达标的企业,崇川区公管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进行相关处罚。
查询方式:登陆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 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十、联系人
招标单位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3-85728081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10楼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3-66991037
邮箱:13016797299@163.com
上网招标文件(虹桥新村30) - 二次(DEC).docx 招标公告(虹桥新村30) - 二次(DE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