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3-00727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通知
发布机构: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3〕10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2-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1 10: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区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早治工作,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我区城乡适龄妇女健康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区城乡适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以街道为单位,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各街道筛查任务数由区卫健委根据市级下达我区年度“两癌”筛查项目任务数进行分配。目标人群“两癌”治疗率95%以上,知识知晓率85%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筛查内容

1.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检查/阴道或宫颈分泌物革兰氏染色显微镜检查、人乳头瘤病毒(以下简称HPV)检测、对HPV低危亚型检测结果阳性者进行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以下简称TCT),TCT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亚型检测结果阳性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包括乳腺临床视诊、触诊、乳腺彩超检查。对高危人群和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乳腺钼靶X线检查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包括项目管理方法和项目实施方案等。

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包括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HPV标本的采集和保存;宫颈脱落细胞的采集和保存;阴道镜、乳腺彩超和钼靶X线等的检查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等。

(三)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两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服务对象“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三、时间部署

1.2月份,组建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崇川区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2.3月份,区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项目筛查机构参与项目筛查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两癌”筛查及诊断的专项培训。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工作方案,印制相应宣传资料及工作台帐,各筛查机构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3.4-8月份,各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及HPV、TCT检测机构按序做好“两癌”筛查的初检及进一步检查工作。各项目筛查机构需做好“两癌”筛查对象的分时预约、秩序维护、个人防护和机构内部通风消毒等工作,发热患者暂缓预约、筛查。同时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好阳性患者的转诊、治疗和追访工作。各初筛机构、HPV检测机构6月底前完成初检任务,转诊机构于8月底前完成进一步筛查确诊任务。

4.9月份,各初筛机构统计上报数据信息,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区“两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

5.10月份,按照考核结果,完成项目经费拨付工作。

6.11月份,做好筛查工作回顾总结。

四、职责分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和区级“两癌”筛查项目方案要求,从组织管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统计上报等环节抓好落实,层层明确责任,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1.卫健委:负责“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建立例会制度,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组织和参加各级管理和业务培训。确定HPV及TCT检测机构。成立项目质控专家组,对各初筛机构承担的初检工作、HPV和TCT检测机构完成的检测结果适时进行质量控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定期向区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项目知晓率。

3.财政局:负责审核和安排“两癌”筛查项目配套资金,确保每年上级补助经费和区级配套经费即时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参与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每年区财政安排的“两癌”筛查项目资金足额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不留缺口。

4.总工会: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妇女“两癌” 筛查工作的组织发动、健康宣教等工作。为贫困女职工“两癌”患者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做好结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监督推动用人单位落实《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关规定,将“两癌”筛查列入35岁以上女职工健康体检的常规项目并提供经费保障,切实维护女职工健康权益。

5.民政局: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两癌”筛查项目工作,负责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为贫困妇女“两癌”患者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做好结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

6.妇联: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配合基层医务人员开展适龄妇女登记造册、筛查预约、结果反馈等工作。

7.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两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将“两癌”筛查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建立督查和考核评估制度。做好辖区适龄妇女摸底调查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登记,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表、乳腺癌筛和宫颈癌筛查对象登记表,并动员筛查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拒绝筛查者记录原因。根据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时间安排,组织受检对象持“知情同意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两癌”筛查。

8.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初筛机构承担本街道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的初检任务,并选择承担进一步筛查任务的转诊机构,其中12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转诊协作单位作为转诊机构(12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唐闸中心、秦灶中心、永兴中心、陈桥中心、幸福中心、天生港中心、狼山中心、观音山中心、文峰中心、任港中心、钟秀中心、和平桥中心),4家市属医院领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选择各自的领建医院作为转诊机构。通知初检结果可疑或阳性对象至转诊机构接受进一步筛查,做好可疑和阳性对象的随访督促工作。

9.HPV和TCT检测机构:负责对各初筛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标本采集、保存的培训,对送检的HPV标本及时进行检测、分型及报告,对HPV检测为16、18型别以外阳性结果的人员进行TCT检测,同时将检测结果录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并进行维护和管理。

10.转诊机构:负责转诊对象的进一步筛查及确诊工作,包括对HPV检测结果为16、18型别阳性、TCT检测为可疑或阳性以及肉眼检查异常的对象进行阴道镜检查;对乳腺癌高危人群、乳腺手诊异常以及彩超结果可疑或阳性对象进行乳腺X线检查;对阴道镜检查或乳腺X线检查可疑或阳性的对象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转诊机构应在受检对象完成检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反馈给初筛机构。阳性确诊对象报告应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初筛机构。

五、经费保障

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按实拨付。经费项目包括宣传发动(7元/例)及资料印刷费(3元/例),妇科检查费(15元/例),HPV或TCT的取材、保存、送检费(5元/例),HPV检测费(40元/例),TCT检测费(15元/例),阴道镜检查费(100元/例),宫颈活检术(39元/例),乳腺手诊检查费(4元/例),乳腺彩超检查费(70元/例),乳腺钼靶X线检查费(120元/例),宫颈活检组织病理学检查费(160元/例),参检病例随访费(5元/例),系统录入费(10元/例),阳性病例(指癌前病变以及癌症确诊病例)追访费(50元/例),乳腺穿刺活检补助费(300元/例),宫颈癌、乳腺癌癌前病变诊断补助费(800元/例),宫颈癌、乳腺癌诊断补助费(1500元/例)。上述费用按实际检查、确诊人数统计,由区卫健委将各项筛查费用按照考核结果核拨至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心与HPV及TCT检测机构、转诊机构以及接受乳腺癌活检对象分别进行结算。区级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宣传等费用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另予列支。

附件崇川区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docx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解读链接: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