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由政府牵头在安置小区统一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建议人:袁建飞
关于由政府牵头在安置小区统一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观音山区域内的农村房屋现已拆迁,绝大多数居民得到安置纷纷入驻在15个安置小区,生活品质得到了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增强,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入住安置小区后,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安置房在建设中缺乏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等种种原因,如车库规划在地下一层、二层及车库与车库间通道狭窄,导致居民无法将电瓶车停放在车库内充电。居民为了充电方便,便不顾安全因素,随意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内、露天绿化带,私拉乱接进行充电,从而造成种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近年来,由于电瓶车违规充电等因素,在全国各地及江苏省、市、区周边小区已发生多起电瓶爆炸造成的火灾事故,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和危害。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居民安居乐业,在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智能便民充电桩应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推进。
建议:
1、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规划,统一选址、统一建设。
2、充电桩建成后由所在街道社区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序充电。
3、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进行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