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示的公告
现将《南通市崇川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示,并就公示文件的内容、要求说明如下:
一、公示文件说明
为加强南通市崇川区共享单车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市貌、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南通市崇川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反馈途径
《南通市崇川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反馈至以下邮箱:719431535@qq.com。
特此公告。
附:《南通市崇川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联系人:许耀中,联系方式:0513- 89109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