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市北集成电路高标准厂房设计项目】
来源: 市北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3-05-30 10: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招标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南通市北集成电路高标准厂房设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北集成电路高标准厂房设计项目。

二、项目需求:南通市北集成电路高标准厂房设计项目进行招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398万元。

四、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物探、项目建议书及方案设计的修改(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质量标准:合格。即: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招标人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五、投标人资格:

1、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有上述序号②中两项资质(或③中两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即非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地上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集成电路项目设计。

注:

(1)集成电路项目指“半导体芯片”或“晶圆制造”或“封装测试”或“半导体硅片制造”项目。

(2)投标人业绩如为EPC或EPCM项目,满足以上相关业绩指标的,予以认可。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交纳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必须满足招标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①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后,其他所有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签章(签字)均予以认可,由牵头人单位进行的相关承诺、声明、报价及其他投标文件均视为代表了联合体所有单位,仅由联合体成员方(即非牵头方)单独进行的签章(签字)的投标文件不予认可。

②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各方单位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均视为无效标处理。

6其他要求: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09时30分。

(3)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9楼953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60000元整 (银行汇票)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无须密封)。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 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帐户名: 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账号: 3205 0164 2636 0000 0340 )。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9楼953会议室。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9楼953会议室。

3、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9楼953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卓伶、邢峰

电话:13962968176,13301487616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顾新春 联系电话: 13815216439

邮 箱:ntcjzb@126.com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20“日历天”。

2、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023.05.30招标公告---南通市北集成电路高标准厂房设计项目(1).docx

2023.05.30上网招标文件---南通市北集成电路高标准厂房设计项目(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