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售电业务合作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区国资办 发布时间:2025-05-09 17:19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好通能源有限公司)的(售电业务合作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告公示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NT20250008

项目名称:能源公司售电业务合作单位项目

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运营区域:江苏省;

电量及收益要求:协议签订后,中标人开展售电签约工作,需确保招标人售电业务年度收益为正数。2025年需达到入市要求4000万千瓦时,力争完成1亿千瓦时交易,招标人收益分成不低于10万元;2025年完成电力用户签约电量不低于3亿千瓦时参与2026年交易,招标人收益分成不低于60万元,后续每年完成电力用户签约电量增量不少于30%,即2026年完成电力用户签约电量不低于4亿千瓦时参与2027年交易,招标人收益分成不低于80万元;2027年完成电力用户签约电量不低于5亿千瓦时参与2028年交易,招标人收益分成不低于100万元。

投标报价要求:购电交易侧和用户开发侧分别以分成比例方式报价,比例必须为正数,小数部分取前两位(如有)。

最高投标限价:(1)购电交易侧:中标人按当期江苏省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均价与实际购电成本均价的差额部分正收益取分成比例不高于55%;(2)中标人开发的用户:中标人按售出价与江苏省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均价及月度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差额部分取分成比例不高于96%。

若用户签约电量不达标,按照每降低1亿千瓦时降低乙方开发用户侧1%分成比例;若签约电量降低比例超过目标交易量的50%时,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合作年限:三年,满三年经考核通过后可续签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告公示栏;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1号建发集团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如为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形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好通能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港闸支行

帐号:50230188000694118

特别说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及费用类别,如“售电业务合作单位项目投标保证金”

特别说明:

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定标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整,缴纳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现金或保函(银行出具)等形式,具体方式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确认后进行缴纳。所有项目履约完成,扣除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后,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金额予以退还(无息)。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金额不足以弥补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招标发生的招标费用、中标差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中标人应予补足。

(三)其他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

2.项目演示、样品: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

4.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好通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城港路18号城镇房地产大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13-6688992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388号盈泰汇3号楼16~17层

联系方式:储圆圆 13016790309

5.8(最终上网版本)招标文件-能源公司售电业务合作单位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