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川区街道司法所派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区委编委会关于街道司法所派驻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按照“区街共管、以区为主”原则,从有利于规范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角度出发,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所派驻管理改革,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改革内容
1、街道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区司法局负责司法所的目标考核、人事调整、业务管理等;街道负责司法所人员组织关系、工会关系管理、党风廉政考核等。
2、司法所主要职责包含: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指导监督街道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
3、核定区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80名,其中局机关32名,街道司法所48名,按“一街一所”原则设16个司法所,每个所分配3名政法专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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