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崇川政规〔2021〕8号文发布)
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就落实本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崇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守牢底线,保障安全。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产生活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开发建设不突破自然资源承载力,确保生态安全。
——坚持分类,精准管控。明确单元分类管控要求,实施不同管控措施,对优先保护单元,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对重点管控单元,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按照区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共同建设和落实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要求。
——因地制宜,动态更新。在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三线一单”。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三线一单”作相应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进一步优化,环境风险有效防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生态保护红线。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39.74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2.75%。
——环境质量底线。全区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以上。全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资源利用上线。全区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目标;全区林木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林木覆盖率指标;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
到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率先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科学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原则上以街道为单元,充分衔接城市规划区、各级各类产业园区边界,全区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全区划分优先保护单元7个。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全区划分重点管控单元9个,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产业园区(集聚区)。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全区划分一般管控单元1个。
(二)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市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资源环境管控要求,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四方面明确准入相关要求,建立崇川区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管控总体管控要求:全区范围内执行的总体管控要求,由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四个维度构成,包括:开发建设活动的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发建设活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水资源利用总量、能源利用总量、禁燃区等相关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崇川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重点管控单元及一般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管控清单,重点管控单元中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严格执行通政办规〔2021〕4号文件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原则上按照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有关要求进行分级分类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一)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二)规范开发建设活动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
(三)加强规划衔接应用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
(五)严格产业园区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应抓好“三线一单”在产业园区的落地实施,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着力防范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风险,全面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调整,所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需更新的,相应主管部门做好资料收集,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省、市部署统筹做好调整报送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崇川生态环境局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施应用。
(二)资金、技术保障
崇川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区财政局统筹生态环境项目预算,保障“三线一单”实施应用、跟踪评估、更新调整、数据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
附件:1.崇川区环境管控单元图.docx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发布